為何中國共產黨對信德的畏懼甚於核武

美國前宗教自由特使山姆·布朗巴克指出,中國共產黨視宗教信仰為比軍事力量更大的威脅。他在新書中記錄了基督徒、維吾爾族穆斯林、藏傳佛教徒及法輪功學員遭受系統性迫害的親身經歷。這些群體所展現的韌性,迫切地引發了一個問題:在極端壓力之下,信德究竟對人這個位格做了什麼?

June 8, 2026
為何中國共產黨對信德的畏懼甚於核武

為何中國共產黨對信德的恐懼勝過對核武的恐懼

山姆·布朗貝克是美國最資深的宗教自由外交官之一,他提出了一個令人深思的論斷:中國共產黨對信德的恐懼,勝過對航空母艦或核武器的恐懼。這並非修辭上的誇飾,而是數十年觀察所得出的政策結論——從新疆國家監控體制的架構、西藏佛教機構遭到系統性拆解、地下教會天主教神父被拘押,乃至對法輪功學員的大規模鎮壓,皆是佐證。[^1] 當一個規模如此龐大的政府,動用如此大量的體制力量來消滅宗教認同,其隱含的訊息便是:宗教認同所發揮的作用,是國家既無法複製、也無法以常規手段消除的。

國家無法完全掌控的那個人

天主教對人的理解主張,人的本質無法化約為其社會功能、經濟產出,或對外部權威的服從。人格本身具有一種內在向度——一種朝向真理與超越性的關係性傾向——這種傾向先於且超越任何環繞其外的政治結構。[^2] 威權國家一再印證了這一框架所能檢驗的預測:內在的陶成會孕育出韌性,而這種韌性令強制性體制感到真實的威脅。

布朗貝克的記述呈現了這在實踐中的樣貌。中國的基督徒儘管面臨法律禁令,仍持續組織、敬拜,並跨越世代傳承信德。[^1] 維吾爾族穆斯林在外界觀察者比作文化滅絕的大規模拘禁處境下,仍維繫著文化與宗教認同。[^3] 西藏佛教徒在國家以法律宣稱對達賴喇嘛轉世擁有管轄權、並持續施壓的情況下,仍保存了默觀修行的傳統。[^4] 這些絕非消極忍耐的微小舉動,而是在文明尺度上展現的創傷後成長。

信德作為自我的內在基礎

值得深思的問題,不僅是這些群體為何能夠存續,更在於他們如何做到。宗教修行在人心中建構起某種承重的結構——默默地、無形地承載重量,直到被考驗的那一刻方才顯現。當國家試圖將其移除,兩件事便昭然若揭:這結構一旦受損便顯得脆弱,而拆解它的這個舉動本身,也揭示了它始終真實存在,且一直在默默發揮不可或缺的作用。

當布朗貝克描述基督徒因拒絕放棄信德而遭受酷刑、維吾爾家庭被強行拆散以切斷文化傳承、或藏族僧侶被迫接受旨在割裂其內心生活與制度性宗教聯繫的「再教育」課程時,他所描述的,正是對自我內在基礎的拆解企圖。[^1] 這些企圖屢屢失敗的事實,是可資分析的數據,而不僅僅是令人振奮的故事。

弗蘭克爾在納粹集中營中的觀察指向相同的方向:那些存活最久的人,往往是那些仍能接觸到一套意義框架的人——這套框架超越了苦難的當下處境。[^5] 布朗貝克所記錄的群體,在當代提供了對這一發現的大規模驗證。

沉默即共謀

布朗貝克核心的道德論點是:我們的沉默助長了迫害。他的主張不僅是要求西方政府採取更強硬的外交立場,更深層的論點在於:當一個人擁有相關知識與行動能力時,沉默本身即是對傷害的一種參與。[^1]

在天主教道德神學中,這對應的是作為之罪與不作為之罪的區分,而傳統從未將後者視為輕微得可以忽略的。[^6] 超越神學層面,道德心理學的研究記錄了:一個人若反覆迴避其所宣稱的價值觀,將導致自我認同的碎裂、自我信任的侵蝕,以及一種廣泛損害身心整全的道德麻木。[^7] 對宗教迫害的沉默,不僅是一種政治選擇,更是一個對內心生活產生深遠影響的抉擇。

韌性究竟需要什麼

積極心理學已逐漸認識到,單純聚焦於個人認知或行為策略的框架有其局限。[^8] 布朗貝克所描述的這些群體,並非主要靠個人的壓力管理技巧而存活,而是靠著歸屬感、靠著代代相傳的敘事、靠著將個體連結至比任何單一生命更宏大、更古老之事物的共同修行而存活。

保護中國受迫害基督徒的,不僅僅是他們擁有同伴。更在於他們參與在一個故事、一種聖事性生命、一套修行實踐,以及一個意義共同體之中——這個共同體將他們的苦難框架為:不是無意義的折磨,而是可以被見證、被承擔,並終將得到救贖的事。[^1] 若試圖將其中認知、關係與靈性的向度分開處理,往往會錯失究竟是什麼在真正發揮保護作用。[^8]

更宏觀的圖景

布朗貝克於2018年至2021年間擔任美國國際宗教自由無任所大使,直接參與了涉及中國基督徒、維吾爾族穆斯林、西藏佛教徒及法輪功學員的案件。[^9] 相關數據觸目驚心:估計在新疆拘禁營中被關押的維吾爾族人多達一百萬至三百萬之間;[^3] 獨立法庭記錄了針對法輪功學員強制摘取器官的報告;[^10] 地下天主教團體在中國各地持續於法律威脅下運作。[^11] 這些構成了當代世界規模最大的有組織宗教壓迫之一。

朝向未來的方向

布朗貝克所講述的,終究不是一個失敗的故事。而是一個故事,講述當一個擁有強大強制力的政權,遭遇了某種它無法單憑武力征服的事物時,會發生什麼——因為它所試圖摧毀的那個東西,活在人的內心深處、活在人與人的關係之中、活在修行之中、活在那抗拒被化約為功能或服從的認同陶成之中。

一個擁有核武、建立了人類歷史上規模最龐大監控體制的國家,卻視宗教信德為最危險的對手——這一事實本身,即是對信德之本質的非凡見證。[^1] 在蓄意瓦解的處境下仍能凝聚在一起的群體,並非例外現象,而是以極大代價呈上的證據:一個朝向真理、愛與超越性的人,絕非任何將人格化約為單純求存的框架所能完整詮釋的。

參考資料

[^1]: Brownback, S., & Rogers, M. (2024).《試煉人心:全球宗教自由的攻勢及其重要性》(To try men's souls: The global assault on religious freedom and why it matters). Hachette Books.

[^2]: 宗座正義和平委員會。(2004年)。《教會社會訓導綱要》(Compendium of the social doctrine of the church).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. https://www.vatican.va/romancuria/pontificalcouncils/justpeace/documents/rcpcjustpeacedoc20060526compendio-dott-socen.html

[^3]: Zenz, A. (2019). Thoroughly reforming them towards a healthy heart attitude: China's political re-education campaign in Xinjiang.《中亞調查》(Central Asian Survey),38(1), 102–128. https://doi.org/10.1080/02634937.2018.1507997

[^4]: 人權觀察。(2020年)。《「消滅意識形態病毒」:中國鎮壓新疆穆斯林的運動》("Eradicating ideological viruses": China's campaign of repression against Xinjiang's Muslims). Human Rights Watch. https://www.hrw.org/report/2018/09/09/eradicating-ideological-viruses/chinas-campaign-repression-against-xinjiangs

[^5]: Frankl, V. E. (1959).《活出意義來》(Man's search for meaning). Beacon Press.

[^6]: 《天主教教理》(第二版)。(1997年)。§1868–1869. Libreria Editrice Vaticana. https://www.vatican.va/archive/ENG0015/_INDEX.HTM

[^7]: Aquino, A., & Becker, T. E. (2005). I/O psychology and organizational behavior: Considering the value of applied extension of organizational research. In B. M. Staw & R. M. Kramer (Eds.),《組織行為研究》(Research in organizational behavior)(Vol. 27, pp. 351–379). Elsevier. https://doi.org/10.1016/S0191-3085(06)27009-2

[^8]: Seligman, M. E. P., & Csikszentmihalyi, M. (2000). Positive psychology: An introduction.《美國心理學家》(American Psychologist),55(1), 5–14. https://doi.org/10.1037/0003-066X.55.1.5

[^9]: 美國國務院。(2021年)。《國際宗教自由辦公室:無任所大使山姆·布朗貝克》(Office of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: Ambassador-at-Large Sam Brownback). U.S. Department of State. https://2017-2021.state.gov/biographies/sam-brownback/index.html

[^10]: 中國裁判所。(2019年)。《針對中國良心犯強制摘取器官獨立裁判所:最終判決》(Independent tribunal into forced organ harvesting from prisoners of conscience in China: Final judgment). China Tribunal. https://chinatribunal.com/final-judgement-report/

[^11]: 美國國際宗教自由委員會。(2023年)。《2023年年度報告:中國》(Annual report 2023: China). USCIRF. https://www.uscirf.gov/sites/default/files/2023-05/China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