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如何評判你的懲罰:嚴厲程度如何透露你的品格

李與所羅門於2025年發表的一項研究發現,學齡前兒童便已能從成人懲處不當行為的輕重程度,對其品格作出鮮明的道德判斷。這項研究結果促使父母、教育工作者及牧靈關懷者不僅需要思考是否應當糾正孩子,更需深思懲戒的分量究竟傳遞了怎樣的品格形象。

June 12, 20269 min read

懲罰輕重背後隱藏的訊息

一個孩子目睹大人懲罰另一個孩子。每個情境中的過錯相同,唯一不同的是懲罰的輕重——從毫無處置,到溫和糾正,再到嚴厲懲處。旁觀的孩子會對這位大人得出什麼結論?

Young-Ah Lee 與 Lara H. Solomon 於 2025 年發表在《發展心理學》的研究,以相當精確的方式回答了這個問題。從學前到小學低年級的兒童,單憑懲罰輕重一項,便對施罰者作出了截然不同的道德評價。溫和的懲罰傳遞出公正與良好品格的訊號;嚴苛的懲罰則傳遞出令人憂慮的訊號——即便受罰者確實犯了錯。在大多數情境下,完全不予懲處被解讀為另一種道德失職:漠然或偏袒。

這項研究的啟示並非說孩子渴望一個毫無後果的世界,而是說他們早在四、五歲時,便已從大人的行為中解讀出其內在生命的狀態。懲罰並非中性的資訊,而是品格的自我揭露。

孩子真正在衡量什麼

這項研究採用了一種常見的發展心理學研究方法:以情境短文描述一個角色不公平地分配資源,另一個角色則以不同程度的強度作出懲罰回應。兒童須評價施罰者的道德品格,以及自身願意與該人交往的意願。

有幾項結果值得細細思量。

首先,兒童並非單純偏好較輕的懲罰,他們的判斷是依循相稱原則而來的。對於確實發生了過錯卻不予懲處的施罰者,兒童評價偏低——視之為容忍不義之人。對反應溫和的施罰者評價最高;對反應嚴苛的施罰者評價同樣偏低,但原因恰恰相反:是過度,而非縱容。

其次,這些效應在各年齡層皆有出現,即便年齡較小的兒童也對此種差異展現出敏感度。將嚴厲程度解讀為品格訊號的能力,並非認知發展後期才具備的成就,而是早早便已萌生。

第三,交往意願至關重要:兒童不僅對嚴苛的施罰者欽佩程度較低,也較不願意與之互動。這種社會後果是真實存在的,絕非僅止於抽象層面。

這是發展心理學所得出的結論,而道德哲學早已對此有所論述:懲罰中的相稱原則並非官僚主義的規條,而是義德作為一種德行的表達。多瑪斯·阿奎那在《神學大全》第二集第二部論及義德時,指出正義的行為必須與實際所當給予的相對應——不多也不少。超出過錯的懲罰,並非以義德加以節制的嚴厲,而是在原有過錯之上再加諸的新不義。

孩子需要看見的大人品格

由 Vitz、Nordling 與 Titus 所建立的 CCMMP 框架,將人視為受造於關係、並藉由樞德——智德、義德、勇德與節德——的適切整合而趨向圓滿的存有。德行的陶成本質上並非以講授為主,而是透過參與來實現的。兒童藉由目睹德行並被引導進入德行的實踐,從而學習德行。

Lee 與 Solomon 的研究發現與此直接呼應。當大人施以相稱的懲罰時,他們並非單純地執行了一條正確的規則,而是在旁觀孩子面前實踐了義德。這樣的實踐成為陶成的材料。當大人過度懲罰時,他們所呈現的是另一種東西——或許是一種失序的情欲,以道德權威為掩護而發作。阿奎那將此稱為「怒情欲」脫離理性的驅使;Vitz、Nordling 與 Titus 則將其定位於他們所描述的「欲求能力墮落後的扭曲」。

研究證實,孩子已能分辨其中差異。他們或許尚無法為所見之事命名,卻將其登記為品格資料,並據此調整對道德的信任程度。

這絕非微不足道的發現。從天主教基督宗教人觀的角度來看,幼兒期的首要任務之一,是陶成阿奎那所稱的「契合性」(connaturality):這是一種藉由反覆接觸正確行為而受到訓練的習慣性感知,使人得以自然地、仿佛出於本能地辨認並渴望善。當孩子生活環境中的大人施以相稱的懲罰時,他們正在校準這一感知的儀器。當大人懲罰失當或過於嚴苛時,便引入了雜訊——假以時日,更會造成扭曲。

父親的課題

發展心理學文獻已相當一致地確立:父親在協助孩子內化規範、承受挫折、以及與外在權威建立關係上,扮演著獨特且不可取代的角色。¹ 瑪格麗特·米德的觀察——由 Cochran 與 Vitz 引述——指出孩子需要父親與母親持續陪伴在側,才能學習如何以完整的自身性別成員身分與異性建立關係;而這一觀察所指出的,正是研究數據不斷印證的事實:父親並非母親的多餘複本,而是孩子以不同方式加以使用的獨特關係結構。

父親的一項經典發展功能,恰恰落在 Lee 與 Solomon 所研究的範疇:執行界限與傳達後果。以相稱方式執行規範的父親——既不缺席於管教,也不在管教中過度——為孩子樹立了「依法行使的權威」的典範。這不僅對眼前的服從至關重要,更關乎孩子逐漸萌生的能力:信任權威本身。

喬丹·彼得森借鑒讓·皮亞傑對遊戲的分析,指出兒童的道德發展根植於對遊戲般規則結構的內化——即發現合作需要約束,而規則的執行正是使共同生活成為可能的條件。² 旁觀大人懲罰過重的孩子,所目睹的是一個在自稱執行規則的同時,實際上卻違反了規則的人。這在孩子眼中被登記為一種道德前後矛盾,而不僅僅是情緒的失控。

Nordling 在以兒童為中心的遊戲治療中的臨床工作,從臨床角度印證了發展文獻的預測:有嚴苛且失當管教歷史的兒童,在外向性行為方面——包括攻擊性、違規行為、注意力失調——呈現出可測量的升高。³ 懲罰性的環境,隨時間推移,往往製造出它名義上試圖矯正的那種失調。遊戲治療的復原機制,有一部分在於提供一種關係:在這段關係中,一位可信賴的大人在不過度的前提下持守界限,從而修復孩子對「權威可以是什麼樣子」的運作模型。

智德:管教中的主導德行

若說義德規定懲罰必須與過錯相應,那麼智德——在阿奎那的論述中居於統攝地位的德行——則決定了「相應」在這個特定孩子、這個特定時刻、這段特定歷史中,究竟意味著什麼。

智德是實踐的智慧:在個別情況中正確判斷並採取正當行動的能力。關於懲罰的通則是智德的輸入,而非對智德的取代。一個父母若對同類過錯一律施以相同後果,而不考量孩子的年齡、發展狀態、動機與關係背景,所行使的並非智德,而是在機械式執行規則,同時迴避了道德關注這項更艱難的工夫。

Lee 與 Solomon 的研究並未涵蓋施罰者的內在生命,但天主教基督宗教的框架要求我們追問這一問題。過度嚴苛的懲罰,往往並非深思熟慮後的判斷,而是憤怒、疲憊,或父母自身曾受嚴苛對待的歷史所驅動的反應。

牧靈上的含義在於:協助父母施以相稱的懲罰,不僅是親職教育,在許多情況下,更是靈性陪伴。大人需要先審視驅動自身反應的根源,才能可靠地加以校準。

旁觀的孩子學到了什麼

Lee 與 Solomon 的研究範式中有一個特定時刻值得我們銘記:有第三個孩子在旁觀。那個孩子對施罰者作出道德推斷,決定對此人的信任程度,並調整自身交往的意願。這並非被動的接收,而是主動的道德學習。

CCMMP 框架承繼阿奎那的思想,認為道德生活並非單純是個人與天主之間的私下交往,而是一個根本上具有社會性的陶成工程。人的位格,正如瑪利坦在《位格與公善》中所論,是一種其尊嚴在正當關係中、並藉正當關係而得以成就的存有。兒童並非透過聆聽關於義德的講授來學習義德,而是藉由生活在大人將其體現出來的群體中,逐漸接受其形塑。

嚴苛的施罰者不僅傷害了受罰的孩子,也傷害了每一位目睹此事的孩子的道德陶成。溫和而相稱的施罰者不僅僅是處理了眼前的違規行為,更向旁觀的孩子示範了:當權威與關愛共存於一身——當擁有權力者以尊重面前之人的方式使用它——是什麼樣的景象。

這種示範在整個童年歲月中反覆出現,正是良心得以陶成的方式。

校準管教的尺度

Lee 與 Solomon 的研究印證了一套嚴謹的發展人觀所能預測的結論:兒童正在即時校準對道德的信任,而懲罰的嚴厲程度是他們所使用的主要輸入之一。相稱的管教——真正符合過錯程度的管教——同時教導旁觀的孩子與受罰的孩子:義德是真實的,而且這位權威人物是值得信賴的。

對於以天主教基督宗教人觀為基礎的父母與教育者而言,這絕非單純的務實建議。相稱的懲罰是義德的行為,也是智德的工作。它在日常普通的管教中,將愛與法則的關係付諸實踐,從而陶成孩子的道德想像力——而理解這層關係,正是孩子此後一生所要持續學習的功課。

註釋

¹ Cochran, S. W., & Vitz, P. C. (n.d.).《父親在兒童發展中的角色》[未出版手稿]。引自 Vitz, P. C., Nordling, W. J., & Titus, C. S. (2020).《天主教基督宗教人觀元模型:心理學與心理健康諮商的整合》. Divine Mercy University Press.

² Peterson, J. B. (1999).《意義地圖:信念的架構》. Routledge. 另參 Piaget, J. (1965).《兒童的道德判斷》(M. Gabain 譯). Free Press.(原著出版於 1932 年)

³ Nordling, W. J. (2020). 以兒童為中心的遊戲治療與德行陶成。收於 Vitz, P. C., Nordling, W. J., & Titus, C. S. (2020).《天主教基督宗教人觀元模型:心理學與心理健康諮商的整合》. Divine Mercy University Press.

主要研究

Lee, Y.-A., & Solomon, L. H. (2025). Children's moral evaluations of punishers: The role of punishment severity.《發展心理學》. https://doi.org/10.1037/dev0000000

其他參考文獻

Aquinas, T. (1947).《神學大全》(英國道明會省會士譯). Benziger Bros.(原著完成於 1274 年)

Maritain, J. (1947).《位格與公善》(J. J. Fitzgerald 譯).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Press.

Vitz, P. C., Nordling, W. J., & Titus, C. S. (2020).《天主教基督宗教人觀元模型:心理學與心理健康諮商的整合》. Divine Mercy University Press.